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一村民自建房室外杂物间起火,调查认定系外卖员范某违规存放在此的几块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所致。因过失引起火灾,范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事发当时,几块电池均未使用及充电,却依旧发生了火灾。范某心存侥幸,未能正确认识其行为的危险性,导致火灾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目前范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除此之外
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电池?
首先,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通过CCC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使用原装电池,不要自行改装、更换,如需维修、更换,要到正规售后服务站点;
应使用原装充电器、正规充电柜对电池进行充电,以避免充电电压不匹配导致过充电;
在长时间不使用时,电池既不要处于空电状态,也不要处于满电状态;
对于使用多年的老旧电池,尤其是已经出现鼓包、漏液、发热的电池要及时更换。
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 请牢记七个“严禁” ↓↓↓ 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