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行业动态正文

应急管理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 应急〔2024〕60号

发布日期:2024-09-0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浏览:2681

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实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查看原文请点击→

 

  • +1

  • +1

    收藏


 
 
精彩视频
最新资讯
访谈
行业资讯排行
培训基地
中国应急服务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2-2020  蜀ICP备19029339号 代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川公网安备51132502000046号
微信
APP下载